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刘金接率队 刘锋胡雪梅曹雄泰看望
7月6日至7日,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主任委员刘金接率执法检查组一行来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全国人大代表胡梅英、罗来昌,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罗小茶,省委农办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刘伟随同。市委书记刘锋,市委副书记、市长胡雪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雄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九生,副市长江民强,市人大常委会二级巡视员、秘书长雷铧分别看望或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浮梁县臧湾乡史子园、鹅湖镇界田村、高岭中国村,实地察看人才振兴、特色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公共基础设施及田园综合体建设等情况,与基层干部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各地贯彻实施法律推进乡村振兴的新思路、新举措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全市和浮梁县关于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做了补充汇报,助推乡村振兴联系点负责人和农民贴心人代表作表态发言,检查组成员分别提出意见建议。
刘金接对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做法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人大有关决策部署,思想认识有高度、产业发展有速度、政府扶持有力度。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坚持多措并举,着力解决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问题,打造一批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示范样板,突出重点实现“五大振兴”,协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全面实施好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全面落实法律责任,严格执行法律制度,不断提高依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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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童霞燕
责任编辑:曹璇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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